立法本应该建立在相关调研基础上,本着善良.公正心态,立良法,树方圆,然而在网络经济监管过程中,各大部委却似乎都在走向规则制定的反面……
据报道,广电总局目前正在制订互联网视频新管理条例,有望八.九月份正式出台,其内容主要是对视频网站放任自流的违规现象进行“围剿”,一方面放宽网络视频提供商的准入机制与资质认证,新浪.搜狐.网易等上市网络公司均被视为拥有开展视频服务的资格;另一方面,对整个行业的违规行为展开严厉打击,并逐渐将互联网视频市场纳入自己的管理体系. 【程序编程相关:明年市场容量将超200亿国内网络设备大扩】
网络游戏火了,随后文化部.信息产业部.版权局三方展开权力角逐,争相监管;版权交易初具规模,法定的集体管理组织还未动手,文化部就越位插手制定“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”,企图分一杯利益之羹;宽带的普及,网络电视刚露头角,广电总局.信息产业部就相互掐架不断;这不网络视频点播业务刚沐浴了世界杯一次春风,就引来广电总局的虎视耽耽,监管之“剑”已成弩张之势. 【推荐阅读:网络设备业未来之路:中国造到中国“自”造】
其实早在胡戈通过网络发布dv短片«鸟笼山剿匪记»后,广电总局就向公众与媒体吹过一次欲对之进行监管的风,然而此次透露出的监管策略却显失公平,既然是资质性审批,就应该不论大小网站,一视同仁,为什么上市公司就可以被默认为具备资格,而中小网站就要沦为打击治理对象?美其名曰,在获得大网站支持的前提下,对违规行为展开严厉打击,谁能保证上市的新浪.搜狐.网易等就不会违规?几日前不是就有媒体报出新浪.搜狐涉嫌发布违法广告吗?回想下,几大门户在资本原始积累,甚至如今的眼球吸引策略上,哪个不是仍旧奉色情.激情.诱惑擦边球奉为臬圭?
广电总局监管网络视频短片的理由源自2004年7月颁发的«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»(即“39号令”),而该办法的制定主体正好是广电总局自己,可谓是自己给自己授权的典型.... 下一页